一、总 则
1. 基地管理办法是基地努力实现培训目标的需要,是学员在基地完成培训学习,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的保证。
2. 基地管理办法要紧紧围绕培养和造就能担当重任、懂技术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目标,从理论基础、专业技术、党性修养等方面全面提高学员素质,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领导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。
3. 基地管理办法是从参训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,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,又要发挥学员学习的主体作用,增强学员的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意识,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的作用,努力在学员中营造学习勤奋、思想活跃、生活有序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学员管理机构
1.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甘肃农业大学培训基地(以下简称“基地”)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。
2. 基地主要负责并实施各主体班次教学、教务及学员日常管理等工作。
3. 在基地领导下,班主任具体负责各主体班次的组织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4. 各主体班次均成立学员班委会或临时党支部,班委会负责学员学习和集体生活的组织管理工作;临时党支部负责学员的党性教育分析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三、班主任工作职责
1. 班主任对学员的管理要重点抓好入学教育、自学、授课、研讨、现场教学、结业总结等主要环节,自觉做到服务学员意识贯穿于教学和管理的全过程。
2. 班主任要熟悉所带班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,并按照要求组织学员准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。所带班级有教学活动时,班主任应提前十分钟到场。课前应向学员介绍授课教师的基本情况,课后按要求及时收取、送交学员的考察报告、论文、教学反馈表等,及时沟通反馈教师授课情况和学员要求。
3. 班主任对学员到课情况的检查,实行课堂点名制和签到制。
4. 现场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,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班主任要按照基地的统一安排,精心组织,不得擅自改变考察路线,不得在基地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。外出考察要组织学员整体出发,整体返校。
四、请销假及考勤制度
1. 学员应按各主体班次调训通知的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报到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由学员向主办单位请假,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。未经请假,逾期一周不报到者,即取消其培训资格。
2. 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、会议、出国(境)考察等任务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/5的,按退学处理。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,责令退学。
3. 学员请假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:
(1)请假一天者,由班主任批准;请假两天者,由班主任签署意见,培训基地领导批准并备案;请假三天以上(含三天)者由学员所在单位提出意见,报主办单位批准。
(2)请假期满返校后,须向准假人(或部门)销假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,须提前向请假批准部门续假,续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。
4. 考勤工作由班主任负责,定期或不定期采用点名或签到等方式对学员课堂出勤率进行统计,并将每次统计结果进行备案作为学员结业考察的依据之一。
五、课堂纪律
1. 学员要明确学习的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。
2. 学员参加教学活动,应提前十分钟到场。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做到上课期间不会客、不吸烟、不走动、不大声喧哗、不接打电话、不无故退场。确有特殊情况须中途退场者,应向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说明情况并请假,经允许后方可离开。
3. 学员参加研讨活动,要对研讨的问题事先熟悉并认真做好准备。研讨时要理论联系实际畅所欲言,说实话,讲实情。
六、临时党支部、班委会工作
1. 临时党支部是根据基地的建议,由全班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临时党支部委员由三人组成,设书记、副书记、组织委员;班委会是根据基地的建议,由全班学员大会选举产生。班委会由三人组成,设班长、副班长、生活委员。
2. 学员临时党支部要抓好入学教育、党性分析、思想小结和党性教育工作,增强学员党性锻炼的自觉性。要定期分析、研究学员思想情况,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,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。
3. 班委会要引导学员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;抓好读书、听课、研讨、交流等教学环节,随时了解反馈学习中出现的问题,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,组织好观摩实践、现场教学和其它教学辅助活动。
4. 学员党支部、班委会要加强对学员的组织纪律教育,要求学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,严守国家机密,自觉遵守校规校纪;同时要维护学员公寓楼内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,关心学员生活和身体健康。
5. 学员党支部、班委会要根据主办单位和基地要求,在基地的直接领导下,认真做好学员的结业考核和鉴定工作。
七、现场教学
1. 各主体班次现场教学活动由基地统一协调安排,考察计划及内容一旦确定,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更改。
2. 现场教学须按基地规定的时间,集体出发,集体返校,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间,必须经基地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3. 现场教学只限班次学员本人,非学员不得随班前往。
4. 现场教学期间必须以普通学员的身份参加集体活动,不允许搞特殊化,不得以各种借口离队单独活动,除集体安排用车外,不得自带车辆。
5. 现场教学主要安排参观、听课等活动,每位学员既要积极参加各项考察活动,又要重视并集中精力上好课,通过多看、多听、多思考,丰富考察收获。
6. 现场教学必须服从带队领导及班主任的统一指挥和管理,遵纪守法,讲究社会公德,树立良好的学校培训学员形象。
7. 严格遵守参观、听课、乘车等时间规定,保证集体行动按时有序进行。对不遵守时间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学员要严肃批评教育。
8. 学员根据需要进行分组,相互帮助、相互关心,注意乘车、参观时的安全,注意防盗、防遗、防骗。
八、公寓管理
1. 学员公寓是学员学习和休息的场所,学员要自觉遵守学员公寓楼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。按时就寝,晚上如有外出,请于23:30之前返回培训公寓。
2. 公寓内不得留宿客人和家属;不得酗酒和打麻将;不得私自使用电炉、电暖气、电火锅等超负荷电器。
3. 对公寓内配置的设备及用品,要注意爱护,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转移和调换;卧具由学校统一配备,定期更换;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4. 保持公共卫生,公共场所禁止吸烟。请勿在公寓内喝酒、喧哗,影响他人休息。
九、结业考核
1. 根据有关要求,学校应积极联系并配合主办单位对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。
2. 学员考核分平时考核、结业考核和总结鉴定:
(1)平时考核由班主任对学员学习笔记、讨论发言及其出勤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。
(2)结业考核要求每位学员要紧密结合学习实际,按照体会-收获-下一步工作思路,撰写一篇有分析、有见地的个人总结报告,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上。
(3)由班主任会同本班临时党支部、班委会对全体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习、纪律、党性等方面的表现予以综合考评,客观公正地作出个人鉴定,并填写《学员结业鉴定表》。
3. 学员各环节考核合格后,由我校颁发“培训结业证书”。
十、附 则
本办法具体条文的解释工作,由基地负责。